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科教〔2017〕139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教育局,中央部門直屬各高等學校:
為鼓勵港澳及華僑學生來內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讀,增強他們的祖國觀念,激勵他們勤奮學習、積極進取,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獎學金的管理,財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以進一步完善此項工作。
財政部 教育部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