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創觀點】成立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研究院,推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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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上午,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研究院(籌)將在廣州市科學技術局及廣州產業投資控股集團等單位的指導和支援下,由大灣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聯合相關單位發起成立,並定于在廣州(國際)科技成果轉化天河基地舉行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研究院(籌)揭牌儀式暨科技評估實踐與改革主題講座。

 

本文將通過厘清“技術轉移”概念,探討技術轉移行業面臨痛點,結合國內外技術轉移研究院的發展,提出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研究院的重要性。

 

厘清“技術轉移”概念

 

       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上提出,要加快科研成果的轉化,建設高水準的技術交易市場。推動科研成果成功、有效地轉化,最重要的是要把握其核心的途徑——技術轉移。

 

       技術轉移源于英文Technology Transfer,《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管理辦法》針對技術轉移給出的定義是製造某種產品、應用某種工藝或提供某種服務的系統知識,通過各種途徑從技術供給方向技術需求方轉移的過程。《技術轉移服務規範》(國家標準號為GB/T34670-2017)規定,技術轉移的內容包括科學知識、技術成果、科技資訊和科技能力等。技術轉移形式有轉讓、許可、合作等多種方式,其中許可和合作又可再細分為多種形式。

 

       臺灣科技管理學者袁建中教授認為技術轉移是一種知識流動的行為過程,主要有三大方面,一是從學術機構向企業轉移,是最普遍存在的產學研協同創新;二是跨產業或行業轉移,即技術從先進產業或行業向落後產業或行業轉移。三是跨國轉移,技術從先進國家向落後國家轉移。

 

當前技術轉移行業面臨的痛點

 

       一是技術轉移具有”低頻高難非標長線”特徵,長期以來制約行業發展。低頻指代技術轉移服務的頻次很低;高難,指代由於技術本身的複雜性導致成功實現技術轉移的難度很高;非標,指代由於每一項技術轉移設計的技術領域不同,導致難以對技術轉移服務進行標準化;長線,指代實現成果產業化需要經歷不同階段,需要大量時間。“低頻高難非標長線”的特徵,始終制約著技術轉移行業發展。

 

      二是技術轉移服務專案成本高企,難以覆蓋成本。據統計,我國技術轉移機構服務專案獲取的收益大概占專案金額區間為5%~20%,約為10%左右。而在這個交易轉化週期中,涉及撮合、談判、商務、財稅、法律政策、熟化、檢驗檢測等多種類型服務,產生大量交易轉化成本,使得最終項目收益難以覆蓋成本。

 

      三是線下對接效率低,線上對接落地難。目前大量技術轉移機構只提供純線下技術對接服務,受限於技術轉移業務的複雜性和專業要求度高,缺乏強大的資源和資料網路,難以實現精准對接,也難以提高對接效率。除此以外,雖然不少機構能線上線下同步發展,但線上平臺往往面臨”使用積極性不強”等問題,缺乏活躍的需求方和供給方用戶,最終難免變為“僵屍平臺”。
     

      四是機構專業化能力不足,服務支撐水準不高。技術轉移的複雜性,往往要求從業人員同時具備技術、金融、法律、行銷、管理等多方面的專業知識,以及廣泛的人脈和行業聯繫。這類型的人才,一般也被稱為“技術經理人”。然而當前,國內的技術經理人培訓仍處於起步階段,技術經理人隊伍仍然不足,對項目的前景判斷、風險評估、投資融資管理、專案落地能力等方面等專業服務能力亦參差不齊,難以滿足行業快速發展的要求。

 

技術轉移研究院的國內外發展探索

 

       當前,技術轉移研究院在國內並不罕見,其中,多以高校主導開設,如清華大學技術轉移研究院、重慶大學技術轉移研究院、江蘇省技術轉移(常州大學) 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學技術轉移研究院、山東科技大學技術轉移研究院等,這一批以高校主導開設的技術轉移研究院,主要負責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及相應的專利權、著作權、技術秘密等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工作流程往往包括跟蹤研發進展、評估篩選成果、組織智慧財產權保護、推動技術熟化、開展市場推廣、組織商務談判、擬訂交易方案、履行審批程式、推動專案落實、後續跟蹤服務等諸多環節。

 

       以清華大學技術轉移研究院為例,2018至2022年,推動學校轉化科技成果共740項,合同金額35.58億元,涉及專利等智慧財產權3924項。電子資訊、生命健康、高端裝備、新材料等學科和產業領域的一批重點科研成果得到轉化實施。

 

       雖然國內技術轉移研究院建設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從高校產業化率的資料對比仍與國際著名高校有著顯著的差距。由於體制機制不同,歐美高校設立的技術轉移機構不盡相同。分別包括,美國的斯坦福大學技術轉移辦公室 (OTL) 模式一一首創技術經理人成果轉化模式,強調以”行銷”為核心的全過程管理,德國的史太白技術轉移中心模式一一完全市場化運作的,業務遍及研發、諮詢、培訓、轉移等各環節,吸引了各個領域的大批專家學者參與,面向全球提供技術與知識轉移服務; 英國的牛津大學技術轉移公司模式一一從組織架構和運作機制等方面進行設計,建立了包括柏格布洛克科技園、專門的科研管理服務機構、企業和創新中心以及Isis創新有限公司;以色列的耶達公司之技術轉移模式一一依託大學的技術轉移機構、依託科研機構的技術轉移機構以及聯盟性質的以色列技術轉移組織組成了強大的技術轉移生態網路。

 

以下將以斯坦福大學技術轉移辦公室 (OTL) 模式為例子,進行深入剖析

 

       OTL (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 是斯坦福大學1970年成立的專門負責校內科研成果轉化的機構,其目標是努力促進斯坦福大學的技術成果轉化為對社會有用的工業產品,並在技術許可過程中盡可能多地產生收益,最終回饋教學和科研,進一步支持斯坦福大學的研究和教育事業。圍繞OTL的主要目標,OTI形成由許可授權部、許可聯絡部、企業合約辦公室、商標許可部、財務部、行政部、資訊部等部門組成的扁平化的組織機構。OTL的人員規模從剛成立時的2人逐漸擴展到目前的46人,運作過程中堅持主任負責制,每個工作人員都有充分的自主權,保證了 OTL 的高效運轉。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研究院的重要性是什麼?

 

       當前,大灣區不少高校相繼建立了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初具成效。但據相關研究報告顯示,目前大灣區的技術轉移研究院仍存在服務功能單一,服務能力不高,普遍缺乏成熟商業模式,資源整合能力不強,缺乏協同、缺少跨領域聯動合作,專業化、職業化、複合型技術轉移人才匱乏等問題。

 

      與高校主導建立的技術轉移研究院不同,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研究院是由大灣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聯合相關單位發起成立的,具有更鮮明的市場化特徵,更有利於建立以產業需求為核心的技術轉移體系,推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其重要性如下所示:
       
       一是能夠充分發揮大灣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大平臺”的樞紐作用,彙聚資源由於技術轉移行業所呈現”低頻、高難、非標、長線”的特性,個體能力難以解決需要積極拓展”朋友圈”,加強資源整合能力。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研究院將依託大灣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彙聚起企業、高校、新型研發機構、科技服務機構、科技金融資本、科技孵化器、產業園區等多方資源,為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人才、服務機構等提供對接平臺,探索一條與政府結合、與高校對接、與企業共贏、與國際接軌的多元化主體協作共贏的技術轉移新路徑、新方法。

 

      二是有利於探索技術轉移機構市場化運營的新模式。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研究院將“背靠政府,面對市場”,通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相結合的方式,採取企業化運作方式開展各類技術轉移活動,一方面能夠保證機構高速發展與提供公共服務的方向不偏離,另一方面可以規避”類政府化”的特點,通過市場化手段進行要素的優化配置,提高技術轉移的效率和效益,儘早實現”自我造血”。

 

       三是增強技術經理人隊伍的新力量、新活力。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研究院將圍繞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體系實際需要,積極開展技術經理人人才培養,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專業化、高層次技術轉移人才培養的“試驗田”,並通過面向新技術、新服務、新平臺,建立跨學科、跨專業、跨平臺的課程教學和實習實訓體系,創建與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聯合培養模式,強化技術轉移研究生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學習,批量培養高水準技術經理人,推動奧港澳大灣區高水準科技成果落地轉化。

 

       四是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研究院將聚焦粵港澳大灣區科技成果轉化新趨勢與新需求,彙聚大灣區各類科技創新資源,打粵港澳技術轉移通道,推動技術、人才、資金等在大灣區內自由流動,對加快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在未來,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研究院將主動融入國家創新驅動戰略,以“技轉人才開發器,科技成果孵化器,技術轉移加速器,創新主體伺服器,資源要素連結器”為使命,以持續提升服務力、創新力、轉化力和影響力為目標,探索一條與政府結合、與高校對接、與企業共贏、與國際接軌的多元化主體協作共贏的技術轉移新路徑、新方法,更快更好地推動廣州市乃至大灣區創新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原文連結:https://www.sohu.com/a/718132342_1209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