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正式實施減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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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廣東省財政廳官網發佈《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相關文件標誌著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正式落。此前,廣州南沙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也已於7月底出臺,至此,《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下稱《南沙方案》)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全部得以迅速細化和落地落實。
     

      為進一步推動廣州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財務部 稅務總局關於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對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列出了明確規定

《通知》規定


      一是對設在南沙先行啟動區符合條件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是在南沙設立的高新技術重點行業企業,自2022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8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准予結轉以後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13年。
      據了解,政策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全面涵蓋了南沙區重點產業發展方向及重點環節,包括高新技術重點行業、資訊技術、先進製造、生物醫藥、新能源與新材料、航運物流、現代服務業、金融業8大類140條優惠目錄,其中“高新技術重點行業”進一步細分為人工智慧與積體電路、高端裝備、生命健康、節能環保4小類、35條產業目錄。
     屬於該35條優惠目錄的符合條件企業可同時適用政策規定的兩項優惠,其餘屬於7大類105條優惠目錄的符合條件企業,可享受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
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實施對《南沙方案》落地落實意義深遠,影響重大:
      一是激發產業活力,打造創新高地。延長高新技術重點行業企業的虧損結轉年限,將有效解決南沙技術含量高、投資回報週期長的企業在原規定時間內難以彌補虧損的問題,為產業企業科技創新進一步鬆綁,吸引創新要素集聚,發揮南沙先天區位優勢,充分激發市場活力,鼓勵企業專注研發生產和擴大投資,促進產業改造升級,提升企業競爭力,強化粵港澳科技聯合創新動力,加快提升國際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打造科技創新高地。
      二是協同港澳發展,助力灣區建設。鼓勵類產業企業的稅率由最高25%減至15%,顯著減輕企業負擔,增強市場主體參與廣州南沙建設的意願,增強港澳企業紮根廣州南沙發展的信心,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力全面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升粵港澳合作水準。
      三是政策精准聚焦,搶抓國際機遇。鼓勵產業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推動市場主體高品質發展,搶抓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重要機遇,進一步助推廣州南沙打造成為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臺,在粵港澳大灣區參與國際合作競爭中發揮引領作用。

 

 

來源:南方日報